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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零久_3000字

2014-12-08 来源:作文网原创

  在我的记忆中爷爷一直是副风烛残年的模样,记得爷爷自幼就告诫过我人这一生最重要的是自由唯有拥自由之心才可无忧无虑,千万不要被其他不相关的东西给羁绊了。那是爷爷难得的义正言辞虽然我是个喜欢反抗大人的孩子,可是却不知为什么出乎意料的安安静静点头。我一直很好奇爷爷为什么会跟我说这种话照理说他应该是比较封建的那种,后来长大之后我就明白了爷爷为什么会这样。

  以前爷爷也是封建的以为人就是应该找个人相守到白头,但是因为当年母亲无法接受爷爷强加在她身上的婚姻而割脉自尽了。当时我还年幼爷爷并不想把真相告诉我,我也早已习惯于身旁没有母亲叨叨的日子。但毕竟是血浓于水虽早已知道真相可是当爷爷病危前说出来的时候,我哭了。晶莹剔透的泪水一滴滴滴落,伴随最后一滴眼泪的落下,爷爷闭上了眼睛我知道爷爷要永永远远沉睡下去了。

  按照爷爷的意思将他的尸体火化之后周围的亲戚指指点点的,好像在说我为什么脸上一点伤心之意都没有还亏是爷爷亲手拉扯大的呢。又有谁知道呢我心里撕裂开一个大洞,失去唯一一个亲人的那种痛没有经历过的人是绝非不会知道的。尽管心里在滴着血可我脸上却是一脸木然,又有谁知道我并不是不悲痛而是麻木了。就像当年母亲自杀后父亲也随即而去,我一滴泪都没有流可是当不为人知的夜晚,枕头上湿了一大片一大片。

  就这么想着,想着,眼角有一滴泪珠亲吻了一下我的脸庞然后缓缓的滚落。我无力的勾起唇角笑笑,伸手拭去。爷爷最后对我说的话就是,萧兮你要坚强不要哭不然爷爷看到了会心疼的,爷爷不是走了不过只是为了能更好的看你而去天堂。一个苍白无力的烂理由可我却宁愿选择去相信,但毕竟不是那个单纯天真的小女孩我怎会听不出来爷爷是在安慰我呢?手机不合时宜的震动了起来,是瑾初:“萧兮,你没事吧我听说了要坚强啊,我过来帮你收拾一下爷爷的遗物。”“不用了。”我挂断电话。

  林瑾初,我们彼此坦诚相待的好朋友也是我唯一一个朋友。她是千金却义无反顾的去帮助我,有时候我们不需要多说什么就能领悟对方的意思,这也是我们能走到今天的一个重要原因吧。但我是谁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萧兮呀,虽不是第一次但怎能让她看见我如此狼狈的模样。

  在爷爷的房间里收拾杂物的时候我发现了一张光碟,是爷爷最爱看的《隋唐英雄》。把光盘放入DVD,熟悉的歌声在银幕上响起是隋唐英雄的主题曲《真英雄》,演唱的是程咬金的扮演者张卫健。记得爷爷最喜欢的角色就是程咬金了,因为他活得自在有个性,重情重义的。

  我小心翼翼的将光碟放进行李箱里,收拾好一些财产和几件简单的衣物,注视了爷爷的照片许久后还是咬咬牙将他放进最深处。慌慌张张的整理好东西之后,掏出手机给瑾初打了个电话。“什么!”瑾初在电话那头大惊失色,“你要去别的城市?”

  是的这座城市留给我太多太多伤感和回忆。我特地将去往A市的交通工具定为绿皮火车,这样就有足够的时间去想很多很多事情。踏上绿皮火车之后我就觉得自己太文艺了,拖着年代久远的行李箱打扮也是文艺范。听到火车开启时的辘辘车声我又十分矫情的哭了,惹得车上寥寥无几的乘客好奇的目光往这边投来。我赶紧拭去眼泪,爷爷说过的,不能够哭要坚强。

  突然感觉有点舍不得这个城市。生我之人和养我18年之人,都长眠于此。

  季叹说他永远不会忘记那次在火车站要来接朋友的他,看见风尘仆仆的我时的那个感觉。我装作假正经的问他是什么感觉,他笑嘻嘻的回答说,一见钟情呀。我从不会相信一见钟情反而还是日久生情比较靠谱,不过和季叹打打闹闹的时候我特别容易感到满意。在这座十分繁华的新城市里我交到了一位朋友,她叫何初念。

  我这一生能有一位蓝颜和几位知心闺蜜也就满足了,但是现在过着十分单调的日子时我开始迷惘,接下来应该做些什么事情。日复一日的这样蹉跎自己的大好时光?答案肯定是不,不容得我多想何初念就拉着我和季叹玩真心话大冒险。每输一次的人还要喝两杯伏加特,我知道她这么做的用意,初念知道我对季叹有感觉。但那是爱么,我觉得应该是好感吧。

  我和初念在咖啡厅里等着季叹,过了十几分钟季叹挽着一个女孩走了过来。他脸上满是温柔的笑意,看着那位女生:“她叫陆遥,我的女朋友。”他眼睛里的闪光和温柔让我一下子嫉妒上了那个女孩,她的确很漂亮不然怎么配得上季叹呢。当我再次回到这个城市的时候初念告诉我他们分手了,然后女孩给季叹下毒后又自杀了,当然这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

  “萧兮,你知道么那天你看那个女孩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杀千刀的一样。谁都看得出来,你喜欢季叹。”回到公寓之后初念把我拉到一边说,我吓了一大跳,有这么明显么?现在季叹来找我玩的时间并不多了,大大的减少,有时候来也是和陆遥出双入对的看得我眼都红了。现在我开始明白我对季叹的感觉不仅仅是好感,的确还有爱。

  毕竟他在我最危难的时候张开双手来拥抱我,也经常会做我爱吃的食物,更会做我的听众一言不发的听完我滔滔不绝的八卦……

  我感觉这样的日子过不下去了,我要去另外一个地方。在我收拾行李的时候初念惊讶的看着我,问:“萧兮啊你不是巨蟹座的么,应该很恋家呀,怎么说走就走呢?”是,我的确很恋家。但是当家一但变得面目全非我会义无反顾的,离开。都说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放手,那我现在是不是在做这件事情呢?

  在这三年的时间里我去过很多地方,有在西双版纳受到热情的待遇;在拉萨看到了小时候学过的《拉萨的天空》里清澈的天空;在马尔代夫见识到了很多……我订了一张去往A市的机票,想给他们一个惊喜,一起过中秋节。当我来到公寓前的时候,发现初念的眼睛里都是血丝。

  我问她怎么了,她声音断断续续续的说:“季叹,他,死,死了……”什么!?季叹死了?“在你走之后,他发现他喜欢的是你。他要跟陆遥分手陆遥爱他太深所以不肯,后来给他下药,然后自己自尽。”我的头想要爆炸了似的一片混乱,但“季叹死了”却在清晰地回荡着。

  我回家了,回C城了。我看到瑾初的时候一下就哭了出来,她惊讶的望着我赶忙措手不及的递上纸巾,然后笨笨的安慰着我。那段日子我不肯见任何除瑾初以外的人,整体呆在被窝里什么都不做也不吃东西。因为窗帘拉着,每次醒来不是天黑了就是天亮了,瑾初望着我叹叹气,这样可不行啊。

  瑾初蹦蹦跳跳的跑过来指着平板说我们一起看快乐大本营吧,这期有李易峰诶我炒鸡喜欢他的。我只好点点头,注视着屏幕。的确李易峰笑得特别温暖我觉得特别好看,不知道为什么这是一年来我第一次对一个人有所兴趣。我开始渐渐吃东西了,就是不爱出去走动。瑾初特别高兴以为我是因为看了李易峰之后突然开窍了,的确李易峰是一束阳光不过原因不全是这个。因为我知道,还有三天是季叹的祭日也会是我的祭日,我只是在开始准备。

  在台灯下我提起笔专注的写着信,可以说是遗书吧。农历初三清晨,瑾初还在熟睡中。我蹑手蹑脚的走进厨房挑出一把锋利的小刀,回房间。小刀一下一下重重的割在我的手腕上,鲜红的血往下滴个不止。我的脸上因为疼特别苍白,汗水也逐渐多了起来。很多副面孔在我的眼前浮现出来,最后拼成一个个令我终生难忘的画面,季叹的温柔爷爷在临终前看我的眼神,还有记得在幼儿园时被其他小朋友嘲笑是孤儿但硬是没有反驳的萧兮……

  最后一副画面消失,小刀“哐当”一下滑落到地上。我渐渐没有了知觉,唯一的念想就是,季叹,爷爷我来找你们了……我想我回走得很轻松吧,不需要再面对喧哗的世界。我在遗书里有让瑾初帮我转告给初念的话,当然也对她说了一些平时说不出口比较矫情的话语。床柜上摆着的台灯原本是十分明亮的,现在却也一下子灭了。

  我终于开始明白爷爷最初对我说过的话。我有让瑾初在我死后将我的尸体火化,然后将骨灰撒向大自然,我再也不要去面对世界的繁华喧闹,一个人静静的飘零。

  -番外-

  (咳咳,说是番外其实是一篇很短的遗书辣,而且没有恐怖元素)

  亲爱的瑾初:

  亲爱哒你不要害怕也不用担心,我去天堂见季叹和爷爷了,我一切都好。首先很不好意思的嘱咐你一件事情,我死之后把我的尸体火化然后把骨灰撒向大自然,我以后不要再做一个受这么多束缚的人了。还有去跟初念说,我们的友谊下辈子继续让她好好照顾自己。还有你啊瑾初,乖乖的找个爱你的人相守到老,不要再那么猛撞了也不要想我喔,好好照顾自己。

  我会在天堂看着你的。

  萧兮.

  死前终笔

  虽然只是一封很短没有什么华藻语言去装饰的信,但是林瑾初却是哭得淅沥哗啦。当然,她相信萧兮在天堂和所爱之人团聚了。

    五年级:张若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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