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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尖上的年华_3000字

2013-05-05 来源:作文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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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里的温暖全部都给她

  看到王小茜的第一眼,就觉得她与众不同,令人心疼的感觉。

  宿舍里、教室中、饭堂里包括大街上,她总是形单影只,但看起来并不孤独,像是单枪匹马随时备战的勇士,在大家眼里她是一个孤僻的怪女孩。小茜有没落的家世,有流离失所的情感,她也曾笑靥如花,可随着人事变迁,她的笑如皮屑一样一层层地掉落,她用冷酷的外表把自己的内心包裹得严严实实。

  2008年2月15,进入高中后的第二个开学日。

  终于搬完了所有的东西,我们一个个气喘吁吁。高一下学期文理分班,我和王小茜同被分到了理科27班,这个末尾数字的班,似乎被注定了它每次在年级考核中的末尾名次。B栋公寓里,人声鼎沸,刚搬完宿舍同学们正热情地互相介绍认识,唯独王小茜默默收拾着床铺,一语不发。在她看来,这又是一帮恶俗。

  学校给这些2010级的学生寄予了莫大的希望,2010年是A中的一百年校庆,我们,从一进入这高中校门开始就表示亚历山大。理科生像是被学校规定了要穿着简单朴素,行动雷厉风行。对于楼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文科姑娘,男女生们都表示艳羡。王小茜理所当然地成了理科生的代表,她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吃饭睡觉都是可有可无的事,一脸严肃的表情从未出现过笑容,看见她,就能看见她满满一脑子的数理化公式。王小茜中午不爱回宿舍休息,吃过午饭她回到教室里继续学习,室友们会趁此机会对她开展热烈的背后批斗。晚上回到宿舍,谁都不理她,当然,她也不会理任何人。我有时候偷偷地看着她,捉摸她那没有神色的表情,很想看懂她的心思。

  星期一早上,轮到小茜打扫宿舍卫生,她无意间打碎了我的杯子。她虽然一脸愧疚,可却说不出一句道歉的话,我连忙笑着安慰她说没关系。其实那个杯子是我妈买的,心里还是挺心疼的。后来我跟小茜一块到食堂买了早饭进教室,教室里的人都感到异常惊讶,“她,王小茜,也会与人同行?!”那以后,我总是主动提出要跟小茜一块吃饭上课回宿舍。我知道小茜打心底里并不排斥我,可是两个人在一起总是无语到尴尬。我把小茜当成在这个学校唯一的闺蜜,形影不离地陪伴着她,我想给她呵护,像她的贴心姐姐一样。小茜经常废寝忘食地学习,而我有时候悄悄地为她把饭打包到教室里。在别人眼里,我们比亲姐妹还亲。在我面前王小茜慢慢地卸下了武装。

  王小茜,其实是一个笑起来可爱到极致的女孩。也许是因为有人陪伴的缘故,很快地,王小茜不再是那个曾被全班人一致认为应该去代言“美特斯邦威”的女孩子!

  高一那会儿宿舍里流行起了饶雪漫郭敬明,大家相继传着看完《左耳》、《沙漏》、《悲伤逆流成河》……,还有小茜最喜欢的《天天天蓝》,那是种能让人心理变得极度非主流的小说,于是那时的我们有些许颓废,喜欢忧郁王子。小茜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她学习刻苦可并不代表是乖乖女。记得我第一次网吧通宵是跟她去的,第二次第三次……每次都是!她玩QQ炫舞的样子很酷,手指快得让人眼花缭乱,而我、不管怎么努力顶多也只能跳五颗星!

  十七岁,懵懂的年纪,每个女孩都有点疯狂,只是小茜并不像我那么地憧憬爱情。

  宿舍楼前有一大片茂盛的三叶草,传说找到三叶草中的四叶草会带来幸运,于是每天放学都有人扒开一颗颗三叶草仔细地寻找着。我和小茜也曾去找过,只是找了半天连四叶草的影子都没见着,后来就再没去找过。那一天小茜不知从哪儿弄来的红色枫叶,上面用圆珠笔写着:“吖肖,幸福forever!”,吖肖,小茜是第一个这样称呼我的人。每次都有人问我是不是念“丫肖”,我笑着回答是念拼音a,小茜发明的。没有找见四叶草,不过我想这片叶子会比四叶草还能代表幸运。我把它放在日记本里好好地珍藏着。

  小茜喜欢吃甜品,我们俩经常在周末去那个叫“畅想屋”的甜品店。小茜喜欢喝玫瑰味奶茶,我喜欢吃芒果布丁,我们透过落地窗看下面街道上人来人往,然后尽情畅想。我和小茜也有闹矛盾的时候,她骨子里的倔强与我的不肯认输总是针锋相对,能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可是我们就这样风雨兼程地走了过来。其实在心里,谁都丢不下谁。

  2009年的冬天异常寒冷,我把自己裹进大大的羽绒服里,小茜时常手脚冰冷,我抓着她的手捧在手心暖着。

  二、我和你,曲未终人先散

  据说A中的校门是全国最奢华的校门,校内教学楼当然也不失色,贵族风格般。我每天走在校园大道上心情都如清风拂面般清爽,随时都在梦想着如韩剧般一头撞在王子怀里。他叫明景鹏,虽然有些小幽默但却总是很忧郁的样子,因为篮球打得好所以在年级小有名气,喜欢穿黑衣服,有一大群死党,文科的尤其多,最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认识的女生都有如花似玉般容貌。而我,一名相貌平平普通女子,农村家庭,所以住校,他虽然貌似我梦中情人—忧郁王子,且同分到27班,可因为志不同道不合,所以从没说过一句话。

  学校每年一届的英语话剧表演又要征选节目了,我自认为英语还不算差,于是拉上小茜一起报了一个节目--—《守株待兔》。网上改版后的《守株待兔》还需要男生来扮演农夫和猎人,所以我们得找三名男搭档。农夫需要找幽默的,我们左思右想班上最有幽默细胞还得算那位黑衣王子。猎人两个就看大家自愿了。虽然我们从没打过交道,但请人帮忙也只好硬着头皮。出乎意料的是,明景鹏答爽快地答应了,当时只是听到他有些害羞地说:“我英语不好……”。我似乎听见心砰砰跳了几下,曾以为不同世界的两个人此刻感觉距离好近好近……

  周末打印好了材料,我开始自己导演兼主演。从周一开始,我们每天晚自习到顶楼空教室排练。空教室灰尘很厚,很多垃圾,大家齐心协力总算打扫干净了。分配的角色是我演兔子A小茜演兔子B,明景鹏演农夫,另外两位男同学演猎人。排练进行得很顺利,明景鹏也尽量在发挥他的幽默才能,倒是我这个主角显得越来越不给力。很快,节目征选要开始了

  。17班的节目居然和我们撞了!这个最后关头,我们也只能瞠目结舌。17班的兔子A小巧玲珑,如真兔子,她在台上蹦跶几下我的自信心就全无了,我们的节目预料般地落选了。这次排练我唯一的收获就是真切地领悟了两句真理-—一句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还有一句就是“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生活回归正轨,我一如既往地在晚自习上完成白天老师布置的堆叠如山的作业,和明景鹏当然也回到以前那样,只不过路上要是碰见还是笑笑打声招呼。

  班上的座位是轮流的,除了每周左右移,每次月考了也得重新编排,这样视力成绩双照顾。又一次月考结束,我考差了,明景鹏考进步了,小茜保持着。老师把大家都叫到教室外,按名次进教室选位置。我选的位置靠后,过了一会儿,明景鹏也进来了,好位置寥寥无几,比较靠前点儿的就剩我旁边了。眼看着明景鹏朝着我一步步走近,我按捺住内心激动说不可能,可不可能的事情发生了,他很自然地就坐到了我旁边!

  2008年5月12日,这是个叫全中国人铭记的时刻。地震那会儿我们还在午休,走读生在家里。我清晰地感觉到床和墙壁分开了,在空中晃荡。可我却没有惊恐得跳下床就开跑,我想要是地震真来了,六楼的我们怎么也跑不过的。不一会儿,紧急哨声吹响了,大家缓过神来才开始恐慌,电话信号断了,在我心里念叨的除了家人朋友还有那个叫得少之又少的名字—明景鹏,“街上那么乱,他还能到学校吗?在家里会不会有事?”。下午四点,大家平静些了,如往常般进了教室。信号恢复了,教室里电视直播着让每个人都目瞪口呆的新闻—汶川地震了!随之而来的是大家对死亡的恐慌。

  接下来的几天,人心惶惶,街上的人们把帐篷搬到了学校广场上,而住校生则留在教室过夜,据说我们新修的这些教学楼有抵抗7级地震的能力。余震的感觉不是太明显,一切很快回归正常。默哀那天,学校一片肃静,沉闷的死亡气息、还有每个人心里的剧痛、惋惜和遗憾。我扭头偷偷看了下明景鹏,脸上很明显地挂着两行清泪。

  “如果进入他的心一定会很温暖,对吧?”我能感觉到他对这个世界满满的爱。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我们已高三。高三于每个进入大学之前的学生而言都是一座通往幸福生活的牢,而我们就这样顺其自然地踏入了这座牢。明景鹏自从与我同桌后,我俩的位置一直相隔不远,要么前后要么斜对,只是没有再同桌。明景鹏是一个瘦得有点夸张的男孩,178cm的个子体重110斤,买衣服最是一大困难。他身体不好,冬天老感冒,尤其在打完篮球就会咳个不停,或许这跟他抽烟太多有关。高三的节奏快得让人完全忽视掉了校园的美好风景以及教学大楼豪华的样子,办公楼前的直径16米的大喷池也不知是什么是时候修好的,记得上次我和小茜去时才刚有轮廓,池边还是泥泞遍地,而此刻,夕阳西下,池面波光粼粼的样子,荡漾着金黄色的光,宛如晨曦。

  教室里每个座位上都堆了五六十厘米高的书,高一至高三的所有教材以及各种各样的复习资料、模拟卷,上课时老师唾沫横飞,学生却无精打采。下课了除了像王小茜那样的刻苦勤奋的少之又少的好学生之外其余都趴在桌上呼呼大睡。而我,算是半个好学生吧,不会那么直接地趴下睡觉,所以只好装着小茜的样子学学习。不幸的是,刚进入高三不久我和小茜同时患上失眠症,更确切地说,我被小茜传染了。整天跟这样一位高度注重学习的人在一起,想不被影响也难。学校规定高三的住校生必须上四节晚自习,走读生可以只上三节。而明景鹏几乎每天坚持上完第四节,后来我得知他是我们班家离学校最远的走读生,可以看得出,他虽然成绩不佳却是充满干劲儿。高三的第一次月考结束,座位重新编排后我坐在明景鹏前面。我从小喜欢数学,所以数学学得还不赖,一次明景鹏问我一道数学题我很利索地就解决掉了,从那以后明景鹏老问我数学题。而我,虽然身在理科,但绝对是一个理化白痴,物理120总分能考20分,化学从未上过50分,于是我也总问明景鹏理化题,就这样,我们慢慢熟悉到偶尔能给对方买瓶果汁。

  2009年9月25日是我17岁生日,而明景鹏的生日在我前三天,这是一次大家闲扯中偶然得知的。记得明景鹏说过他喜欢吃巧克力,于是他生日那天我去超市买了块德芙装在衣服兜里,那是我第一次买德芙。晚自习前,我坐在教室横竖不安,我还给明景鹏的课桌抽屉里偷偷放了瓶果粒橙。上课前十分钟明景鹏来了,我紧紧捏着兜里的巧克力,我能感觉到手心里冒了好多汗,散发出来的热把巧克力融化了。我期待着明景鹏能自己发现那瓶饮料,可是他久久没有打开抽屉的意思。我掏出兜里的巧克力吱吱唔唔地说:“生日快乐!这个……,记得你说过你喜欢吃……”,我无可否认自己极其紧张,脸颊肯定烫得通红。而明景鹏却很淡定,只说了声谢谢。抽屉里那瓶饮料他第二天早自习才发现的,问是不是我买的,我点了点头。其实前一天晚上我还跑遍了整栋女生宿舍楼,让大家零点时刻给他发祝福短信,他也能猜到是我吗?我生日前一天,明景鹏给自己买了块手表,说为了看时间,以后到学校都不带手机了。我生日那天,明景鹏掏出了一个精美的礼品盒递给我说了句“生日快乐”。我打开一看,是一只很漂亮的手表,不过很明显,和他的不是一对情侣表。

  就这样,大家奔跑在高三的跑道上,终点是大学的校门和我们的成年礼。12月26日,和我们一般年纪的双胞胎新星BY2被动感地带邀请到我们学校作演出,门票是用动感地带电话卡积分兑换的,我没用动感地带卡,而且高三太忙也没顾得想办法去,只是看见校园里挂着的海报上,她们活力四射,青春飞扬,与我们格格不入。高考,让我们比她们老了四五岁。晚自习下了,演出也结束了。我们去了落幕后的礼堂,空空如也,舞台上还挂着彩色的气球,灯光还没有灭,突然想到一个词—曲终人散。眼看着演出的车开走了,疯狂的歌迷们追至校门口,那都只是高一高二的学弟学妹们有那股劲儿。高考,我们埋在潜意识的压力,已经湮没了这潜移默化世界的影响。

  一次次的模拟考,成绩如股票趋势,老师说这表明学得不踏实。回到宿舍后,我和小茜打着台灯看书到十二点,每天如此,而失眠症也一天天加重。我清楚地听见凌晨三点多小茜在被窝里轻声抽泣,我知道她是担心第二天精力跟不上。我也一样,害怕头沉得脑海一片空白。

  很快地,高三上期结束,寒假两个星期开始了,但是回家的行李包里却是厚厚一摞书,半个月假期里我大部分时间趴在火炉桌上,做一道又一道的复习题。大年初一我给明景鹏打了电话,心跳加速得不知所言,我怀疑自己是真心喜欢上他了。

  开学前两天,我去城里亲戚家拜年,我是第一次去,找不着他家住处。我妈说快考大学了,怕以后填志愿什么的要找他家帮忙,反正我去上学顺便去走走。我记得明景鹏家好像也在那片儿,于是我打了电话给他。他还在睡梦中,迷糊的声音很小很温柔,如秋波荡进我心里。十分钟后他骑着自行车来到了我跟前,他让我坐上后座说带我过去。坐在单车后座,感觉自己像小说里的女主人公。单车恋人,这个词多么美好!清晨的风,拂不醒的美梦,确是我真实生活里的幻觉。

  开学后的第一个周末,我去姑姑家,明景鹏说顺路,坐他自行车一起过去,于是我第二次坐在那个单车后座。走到滨河路,碰见明景鹏以前一群同学,他们开始吹口哨起哄,明景鹏没理他们,猛踩几下,绕了过去。后来我为了节约时间晚饭不去食堂,到小卖部随便买点东西当晚餐。明景鹏也不去吃完饭,于是我们经常去小卖部买了泡面端到教室后排一起吃。我们的教学楼像四合院,小卖店在对面那栋楼,所以要经过中心花园。走在花坛旁小路上时,四面八方趴在走廊上的人都能看见,有好几次都听见楼上有男生带着坏笑大叫明景鹏名字,明景鹏从来都不理他们,也叫我别抬头看。

  我和明景鹏走得很近,班上也开始流言蜚语起来。那一阵儿,像刮了一阵谈恋爱的风,班上有好几对成了。小茜对我说她的每一位好友都会有一位天使守护,只是她不会有,所以她又要开始孤独。我对她说:“怎么会呢?傻瓜,我一直都会在。”在我心里很清楚,毕业季的恋爱只会带给人伤痛和遗憾,所以一直在极力克制自己对明景鹏的感觉衍变成爱情。

  愈加频繁的模拟考,我看到的却是自己成绩的起伏不定。那次被班主任叫出去谈话,班主任语重心长地说:“肖雅,虽然你以前成绩不错但以现在来看,你还是争取考个二本吧,一次走掉最好,复读不是一个好选择。”听完班主任的话心里有点小气愤,我是立志要考重点的人,怎能叫我争取考二本?!于是我决定了要更加卖力。小茜可能是因为失眠影响,成绩连跌几次爬不起来。而我,渐渐甩开二本线准备向重点进军,可考得最好的一次还是差了几分。宿舍的另外三位同学已经开始另寻出路。燕手特别灵巧,心思也很细腻,所以准备报艺校学美容;然家境很好,父母已经安排好了让她学医;聪是我们宿舍最小的,已经做好准备再战一年。我和小茜,已经被失眠折腾够了,不想复读,但成绩不上不下,对于前面的路一片茫然,准备听天由命。

  黑板右上角的高考倒计时终究是要归零。6月7日,我们终于迎来了这样一个必然的战争日。进入考场,考试的气氛凝结在空气中,考室里没有一个认识的人,他们大多是B中来的。我闭上眼努力深呼吸,让心情保持平静。考完语文,自我感觉良好,迈出考场时感觉一身轻松。而考完接下来的数学和理综,我感觉自己彻底完蛋了。校门口,拥挤着无数充满期待的家长们,而我妈始终站在前列最显眼的位置。看见我神情不对,她开始小心翼翼地说每一句话,不提及关于考试的任何话题。

  考试的时间过得异常快,像是不留时间给人记忆。6月8日考完最后一门,我回宿舍整理完东西后去参加班里的最后一次聚餐。吃完饭,去KTV,大伙儿都喝了好多酒。最后带相机的同学掏出相机不停地拍照。我和小茜合唱了一首我们准备已久的歌—我很想爱他。考试完后没有一个人谈论高考的事情,我和小茜也一样。我在心里默默为她祈祷着,因为她真的付出太多太多……

  KTV里,昏暗的灯光,忧伤的旋律。原来,这就是人们最害怕的季节,因为要别离。相机的闪光灯总是不停在闪,谁和谁勾肩搭背都不重要,大家努力地在记忆留下更多画面。明景鹏端着两杯啤酒走到我跟前说敬我。喝完酒,他坐在了我旁边,他点着烟,开始不停地抽。当相机镜头对准我们这边时,他一把搂住了我的肩。我刚开始惊讶,后来尴尬,一直到聚会结束。就这样,高中结束了,告别时,还是没有谁多说什么。

  接下来不久就是查成绩、填志愿、查录取轨迹……。小茜发挥失常,二本线没上,明景鹏刚上三本线,他们俩考虑一番之后都决定回去复读。我刚上二本线,一志愿被退档,幸运的是二志愿被录取了,虽然远在大西北但还算得上是一所不错的二本院校,全国排名在150。于是我决定奔赴我的大学梦。

  小茜和明景鹏被分到了不同的复习班,我给小茜打电话时经常问到明景鹏,只不过她一般都回答不知道。后来听说我们班三分之一的人都选择复读,谈到我都很羡慕我的幸运。确实,高三就像一座充满死亡的墓穴,踏进去后开便开始一年的死里逃生。小茜心态越来越不好,我很多次给她打电话都只是默默地听着她哭,我打心底里心疼。

  在这个不熟悉的地带,我与他们不一样天空。夏末,这是刚进大学时的季节,所以把它作为自己的又一个网名,碰巧买笔记本时买到一个封面写着“夏末”的笔记本,于是在里面记的每一笔我都认真地写着。夏天末了,可是思念却绵延了。初秋的校园,银杏林开始变换颜色,不久,褪变成了整片金黄。我踩厚厚的落叶层,望着远方光秃秃的山,然后蹲下身放开声哭。

  记得第一次下雪实在10月份,我穿着过冬的大棉衣在校园里奔跑,回到宿舍舍友要将我身上的雪拭去我硬是没让。对于南方人来说,看到雪都够兴奋了,更何况十月飞雪。那天我多想能与小茜手拉手享受漫天雪花释怀,多想看到明景鹏就站在我面前那样腼腆地笑……

  快要放假了,于是我开始数日子。从五十天开始倒计时,每一天都在煎熬,却又在幻想中甜蜜。在想象与他们相见时的情景,在想象明景鹏是不是会长帅了一点,小茜会不会穿着我给她寄的的羽绒服?在想象那所校园给我的亲切感是否依然如故?

  终于,大学的第一个假期到了。坐上回家的火车,心情无比激动。22个小时的煎熬后,听见了乡音,那是怎样一种兴奋的游子归家的心情!我到姑姑家洗完澡,收拾好行李,就去了高中校园。一向很少下雪的小城在傍晚时披上了一层厚厚的白衣,我穿着雪地靴在校门前广场上一溜一滑地前进着,一切都如我想象中那般美好。兜里手机短信的提示音响了好多次,我一看全是明景鹏发的,一直在问我在哪里。那会儿正值学校晚餐时间,我打了电话让他下楼接我。看见阔别已久的他,心里五味翻腾,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所以只好努力让自己表情正常。在教学楼的走廊上我俩静静地趴在围栏上,不知道该说什么。不一会儿,小茜出来了,陆陆续续地,以前班的同学都出来了,大家开始不停地寒暄,而明景鹏却独自回去了教室。

  大年初五,原高三班聚会,我们又去了KTV。我本来说不去的,或许是心里太想念某个面孔,于是中途时候又去了。为了让自己不被表情出卖,我进去后眼睛故意不朝明景鹏那边看,径直走到点歌台旁边的沙发坐下。不一会儿,明景鹏就过来点歌,他一手扶着沙发另一只手点歌,而我却被他环进怀里,距离进得我仿佛听见了他的心跳。他在我旁边轻唱着:“……请用心听,不要说话……”,那一刻,我屏住呼吸,让歌声沉进心里,那里满满都留给他的位置,所以很安静。晚上十二点多了,明景鹏说他要回家了,问我去哪里住,我说回姑姑家,他说那他就先回了。我点的《prettyboy》刚好到了,我拿起话筒准备唱,而他却拉开门走了,歌声里荡漾着哽咽的声音,我只能在心里大声呼喊:“Myprettyprettyboy,IloveyoulikeI,nevereversaygoodbyetoyou…”

  过完寒假,准备回学校了,走的时候没有再去看他们,因为害怕舍不得。我和小茜一直保持着一周一次电话,每一次的通话时间都在一小时左右,她每一次月考完都给我报告成绩,看到她成绩逐步上升到稳定,我感到无比欣慰。而关于明景鹏,她总是避而不谈。我心里有些不明白,不过知道小茜一向都不会太过关心跟自己没太多联系的人,所以也没深究。后来在跟一个明景鹏班上的我的初中同学聊天时我才知道,明景鹏正在追求他们班上的女生,而那位女生很优秀长相更是倾国倾城。

  知道这件事的那天,我生平第一次去了酒吧。酒吧里,灯光很暗,有我最讨厌的烟酒混合的气味。摇滚乐奏得很high,一双双不怀好意的陌生眼睛惊讶地看着我这个独自闯进酒吧要了三打啤酒的女孩,几个醉汉过来调戏般地要对我动手动脚。我当时不知哪儿来的勇气在桌子犄角敲碎了一只啤酒瓶子,恐吓走了那几个醉汉,还吓得酒吧里顿时一阵骚乱。我想我是醉了,记得我一向很软弱。最后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了宿舍,估计是被舍友们遍地翻似地找回去的。第二天全宿舍陪我去唱歌,大家只是嗑瓜子,让我一个人唱。我分秒不停地,一直唱了六个小时唱到嗓子发炎。晚上我躲在被窝里哭了一晚上,第二天去上课却装作若无其事,只是眼睛肿得看不见路了,嗓子也发不出声了,大家问我就说得了重感冒。那一星期里,我一顿都去吃麻辣烫,跟老板要特辣的,吃着吃着,眼泪就顺着脸颊滴到桌上,我说是太辣了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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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三:天使外表魔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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